首页 > 古诗词 > 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

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

[宋] 沈与求

闻道牙签检校频,昏花错莫乱惊尘。
未须止酒妨投辖,便可捐书当徙薪。
肘后有方馀几所,眼中无障更何人。
须公旧观神明复,准拟花前一笑春。